股东配股缴款的过程既是公司发行新股筹资的过程,也是股东行使优先认股权的过程。
(一)配股权证及其派发、登记
配股权证是上市公司给予其老股东的一种认购该公司股份的权利证明。
在现阶段,我国A股的配股权证不挂牌交易,不允许转托管。
配股权证的派发程序与分红派息中红股的派发过程基本一致。中国结算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配股方案中的配股比例,按照配股除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东持股数增加其配股权证。
(二)认购配股缴款的操作流程(掌握)
目前,配股是利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实施的。
1.上海证券交易所配股操作流程
(1)证券交易所按上市公司的送配公告,在股权登记日闭市后根据每个股东股票账户中的持股量,按照无偿送股比例,自动增加相应的股数并主动为其开立配股权证账户,按有偿配股的比例给予相应数量。
(2)配股缴款期限内,承销商确定一个交易席位代理上市公司作为买入方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统一的证券代码申报买入配股权证。
(3)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均可按照上市公司公告中的配股价格受理投资者的配股认购缴款业务。操作方法同柜台接受委托买入股票。
(4)由于是申报卖出,因此证券交易所利用电脑交易撮合系统的控制卖空的功能,即可判别客户拥有配股权证的数量,一旦确认即可撮合成交。
(5)每日闭市后,配股缴款自动纳入清算系统,同其他证券交易的清算资金同步划拨,最后集中划入承销商的买方席位。
(6)在配股权证缴款期结束后,由承销商将配股缴款集中划付给上市公司,完成整个配股缴款工作。
(7)按照有关规定,在配股缴款过程中,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交易费用。
申报账户的配股数量小于或等于证券公司的可配股总数,且小于或等于该账户的可配股数量,则按申报数量确认,否则配股无效。
2.深圳证券交易所配股操作流程
(1)在股权登记日(R日)收市后,证券营业部接收股份结算信息库中的配股权证数据,即证券营业部根据每个股东股票账户中的持股量,按配股比例给予相应的权证数量。
(2)配股认购于R+1日开始,认购期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认购,视同放弃。上市公司(或保荐机构)在配股缴款期内应至少刊登3次《配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以多次申报,可以撤单,如超过配股数量,超过部分不予确认(与上交所相同)。配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
(3)配股缴款结束后(即R+7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恢复交易。
了解详情480元/2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