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的定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一)证券市场的特征
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
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代表
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转移的不仅是收益权,同时也包含风险
(二)证券市场结构
1.层次结构
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划分,证券市场的构成可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的关系:
证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证券发行市场是流通市场的基础和前提。流通市场是证券得以持续扩大发行的必要条件。此外,流通市场的交易价格制约和影响着证券的发行价格,是证券发行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证券市场的层次性还体现为区域分布、覆盖公司类型、上市交易制度以及监管要求的多样性。根据所服务和覆盖的上市公司类型,可分为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区域性市场等类型;根据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等差异,可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板);根据交易方式,可以分为集中交易市场、柜台市场等。
2.品种结构
3.交易场所结构
按交易活动是否在固定场所进行,证券市场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有形市场称作“场内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有形市场的诞生是证券市场走向集中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无形市场称作为“场外市场”,是指没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市场。目前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之间的截然划分已经不复存在,出现了多层次的证券市场结构。
(三)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
证券市场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
1.筹资——投资功能:筹资和投资是证券市场基本功能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忽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导致市场的严重缺陷。
2.定价功能:证券的价格是证券市场上证券供求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
3.资本配置功能:是指通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的流动从而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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