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经济师考试《中级金融》重点归纳:营业外支出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2011-09-29
普通
中级经济师考试营业外支出:
(1)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损的净损失
(2)抵债资产处置发生的损失额及处置费用
(3)出纳短款
(4)赔偿金
(5)违约金
(6)证券交易差错损失
(7)非常损失
(8)公益救济性捐赠
(2)利润分配(掌握利润分配顺序)
第一,依法纳税
第二,抵补已交纳的在成本和营业外收支中不可列支的惩罚性或赞助支出
第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第四,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金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五,提取公益金。
第六,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3)提高利润的途径(掌握标题)
A、扩大资产规模
B、降低成本
C、加强经营管理
D、灵活调度资金
E、提高资产质量,减少资产风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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