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经济师考试《中级金融》重点归纳:债券发行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2011-09-29
普通
(一)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专业债券发行(大纲不作要求)
凭证式国债完全采用承购包销的方式;记账式国债完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企业债券必须由专业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目前我国发行金融债的主体必须是政策性银行。
(二)证券私募发行
1.证券私募发行(掌握):也称内部发行或不公开发行,是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的发行方式。私募发行的对象通常是仅以与证券发行者具有某种密切关系者为认购对象。
私募发行的优点和缺点(教材第121页 )
2.私募发行的方式
(1)股票私募发行
(2)债券私募发行
发行对象有两类: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私募发债多用直接销售方式,私募债一般不允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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