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中级经济师 > 备考指导 > 复习资料

2011年经济师《中级人力资源》复习指导:集体合同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2011-09-27
普通

  中级经济师考试集体合同的签订

  (一)集体合同签订的主体:工会(没有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代表);企业

  (二)集体合同的类型:

  1、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等专项合同。

  2、区域性合同: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的代表订立的集体合同,或订立的区域性合同。

  (三)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

  1、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

  2、提出集体协商要求

  3、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4、集体合同的审查

  5、集体合同生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6、集体合同的效力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戈薇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中级经济师-高效实验班

测评综合 高效备考

5200人已学免费试听
加入通关小分队
正保会计网校经济师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jingjishi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