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中级经济师 > 备考指导 > 复习资料

2011年经济师《工商管理》考点复习:独资公司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2011-09-23
普通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一)董事会的特征(掌握)

  中级经济师考试董事会是国有独资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除行使《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所有职权以外,还可以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我国《公司法》明确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和批准机构是国资监管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制定的两种方式:

  (1)由国资监管机构制定;

  (2)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资委批准。

  (二)董事的身份(熟悉)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两部分组成:国资监管机构的委派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

  (三)董事会的组成与任期(熟悉)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国有独资公司的常设经营管理机构。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3—l3人,其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戈薇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中级经济师-高效实验班

测评综合 高效备考

5200人已学免费试听
加入通关小分队
正保会计网校经济师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jingjishi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