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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经济师《工商管理》考点复习:董事会性质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2011-09-23
普通

  董事会的性质及职权(掌握)

  中级经济师工商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机构和决策机构,是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股东会负责,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机构。在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公司、董事所要代表的利益比较一致的情况下,允许公司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来执行相应的事务。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与前述董事会的职权相同。此外,董事会还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掌握)

  董事会会议召集和主持的规定同前述内容相同。

  董事会会议可以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按照章程规定的期限定期召开。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一般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涉外企业法有特殊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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