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经济师《中级建筑》考点复习:总价合同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2011-09-15
普通
中级经济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价格
两种分类体系
按照国际惯例对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价格的分类(三种形式)
总价合同
概念:支付给承包方的款项是一个规定的总价金额
特征:总价确定;待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事先明确
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
(1)不可调值总价合同
总价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变更的情况下才能作相应变更
承包方风险较大,因此工期较短,合同价格较高
(2)可调值总价合同
工料由于通货膨胀使工料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时,调整合同总价(按时价——结算时的价格包死)
有关调值的特定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
风险由发包承包方分摊,发包方承担通货膨胀风险,承包方承担工程量、成本、工期等因素风险
工期在一年以上的项目适合用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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