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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级经济师考试复习:金融机构与制度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2011-04-13
普通

  2011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专业复习指导之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

  第三节 我国的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

  一、我国的金融中介机构及其制度安排

  目前,我国的金融中介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机构、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

  (一)商业银行

  在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中,商业银行是主体。

  目前,我国的(考点)商业银行体系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控股的四大商业银行

  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系从国家专业银行演变而来,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从1999年开始,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剥离给四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建立现代商业银行经营体制、进行股份制改造创造了条件。

  从2003年起,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先后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成功地实现上市融资。

  200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这标志着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取得了决定性成果。

  目前这四家银行的国有股份占绝对多数,成为国家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四家银行采取的都是一级法人的总分行制,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

  2、股份制商业银行

  1987年4月,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考点)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随后,又成立了深圳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烟台住房银行(现为恒丰银行)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蚌埠市商业银行)等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5年底,渤海银行成立。渤海银行是1996年以来获准设立的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3、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的前身是城市合作银行。

  1995 年国务院决定,在中心城市及发达地区城市信用社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地方财政、企业入股组建城市合作银行。

  1998年,城市合作银行全部改名为城市商业银行。到2007年底,我国共有113家城市商业银行。

  4、农村银行机构

  目前,我国的(考点)农村银行机构主要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三种形式。我国首批三家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于2001 年11月28 日在江苏省的张家港、常熟、江阴组建成立。

  2003 年以来,我国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到2007 年末,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7家,农村合作银行113家。

  2007年1月中国银监会制定印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并开始试点组建村镇银行。2007年3月1日,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开业,标志着一类崭新的农村金融机构正式诞生。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全资方式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性质的银行,该银行于(考点)2006 年12 月经国家批准开业。

  6、外资商业银行

  自1979 年首家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设立代表处以来,外资银行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和我国引进外资的一条重要渠道。

  目前,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银行可分为四类:一是外资独资银行;二是中外合资银行;三是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四是外国银行驻华代表机构。

  到2007 年底,经我国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已有21 家外资银行将其中国境内分行改制为外资法人银行。

  (二)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出资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以配合、贯彻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为目的,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规定有特殊的融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我国于(考点)1994 年初设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的注册资金全部由国家财政拨付。

  (简单了解三个政策性银行的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即可)

  1、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于1994 年3 月成立。

  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筹集和引导境内外资金,重点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发放贷款;从资金运用上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和结构进行控制和调节。

  国家开发银行的(考点)贷款分为两部分:一是软贷款,即国家开发银行注册资本金的运用。其主要按项目配股需要贷给国家控股公司和中央企业集团,由其对企业参股、控股。二是硬贷款,即国家开发银行借入资金的运用。国家开发银行在项目总体资金配置的基础上,将借入资金直接贷给项目,到期收回本息。(考点)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主要是硬贷款。

  (考点)2008年12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挂牌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由政策性银行转型而来的商业银行。

  2、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于1994年4月成立。

  中国进出口银行实行自主、保本经营和企业化管理的经营方针,主要任务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中国进出口银行资金来源主通过市场向国内外发行金融债券筹集,业务范围主要是为成套设备、技术服务、船舶、单机、工程承包、其他机电产品和非机电高新技术的出口提供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同时,该行还承办中国政府的援外贷款及外国政府的转贷款业务。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4月成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的经营方针。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向承担粮棉油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和供销社棉花收储企业提供粮棉油收购、储备和调销贷款。此外,还办理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为各级政府设立的粮食风险基金设立专户并代理拨付。

  (三)证券机构

  (考点)我国证券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

  1、证券公司

  经营证券业务,证券公司的主要职能是:推销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代理买卖和自营买卖已上市流通的各类有价证券,参与企业收购、兼并,充当企业财务顾问等。

  1999年7月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从事证券承销、经纪、自营三种业务,而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从事证券经纪类业务。

  2、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依法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并履行相关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法人。

  目前,我国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有两家,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的职能是: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和上市公司进行监督;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3、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证券交易必然带来证券所有权的转移和资金流动,为确户准确和资金及时、足额到账,证券交易所一般都附设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负责清算。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具体职能是:对证券和资金进行清算、交收和过户,使买入者得到证券,卖出者得到资金。

  (四)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是指以经营保险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金融机构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宣告成立。

  (五)其他金融机构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在特定时期,政府为解决银行业不良资产,由政府出资专门收购和集中处置银行业不良资产的机构。

  (考点)国务院于1999年批准组建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收购和处置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专责回收、搞活,以化解潜在风险。

  (考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被剥离资产、尽可能减少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农村信用社

  我国农村信用社是以社员互助合作、民主管理和服务社区社员为特点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信用社入股组成农村信用联社。

  (考点)2003年以来,我国的农村信用社先是以三种模式开展改革:一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对于金融环境特别好、经营绩效优的县市,建立农村合作银行;二是在经济较发达的县市,撤销原来的农村信用社法人资格,成立县级统一法人资格的农村信用联社;三是在经济不发达、经营绩效欠佳的县市,继续维持现有体制不变。

  3、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是指在信任的基础上,委托人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考点)信托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4、财务公司

  我国的财务公司亦称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成立于1987年。到2007年,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会员有81家。

  5、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是专门承办融资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1986年11月,中国租赁公司经批准成为第一家持有金融营业许可证的金融租赁公司。

  2007 年1 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考点)金融租赁公司的出资人可以分为主要出资人(出资注册资本50%以上的出资人)和一般出资人。

  金融租赁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有: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6、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开展经营活动的金融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考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二、我国的金融调控监管机构及其制度安排

  考点:我国的金融调控监管机构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等。

  (一)中国人民银行

  1、中国人民银行的历史沿革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于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庄由原解放区的三大分银行,即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组建而成。成立当日,即统一发行了第一套人民币。

  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迁至北京至今。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考点)中国人民银行从1984年1月l日起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2、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与地位

  2003年12月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享有人民币发行的垄断权,管理人民币流通,它是发行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代表政府进行金融宏观调控,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经理国库,是政府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是银行的银行。

  3、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目标、标准、五个转变 、职责简单了解)

  1、我国银行业监管体制的历史沿革

  中国银监会成立以来,在我国银行监管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有以下方面:

  (1)确立新的监管理念、目标和标准

  考点:新的监管理念是:“管法人(即坚持法人监管,重视对每个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管风险(即坚持以风险为主的监管内容,努力提高金融监管的水平,改进监管的方法和手段),管内控(即注意促进金融机构风险内控机制形成和内控效果的不断提高),提高透明度(按照国际准则和要求,逐步提高监管的透明度)”。

  监管工作的目标是:第一,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第二,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第三,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产品、服务和相应风险的识别和了解;第四,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

  监管标准是:第一,要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第二,要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第三,要对各类监管设限做到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第四,要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第五,要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第六,要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

  (2)完善监管法规,强化依法监管

  中国银监会成立后在参与制定《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的基础上,制定和公布了十几项监管规章,涉及银行业监管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的内容,强化了依法监管。

  (3)监管工作机制实行“五个转变”

  这五个转变是:由合规监管为主向以风险监管和合规监管相结合转变;由“分割式”监管向注重对法人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转变;由“一次性”监管向持续监管转变;由侧重监管具体业务向注重监管公司治理和风险内控转变;由定性监管向定性监管和定量监管相结合、加强风险评价和预警转变。

  2、中国银监会的性质

  中国银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单位。它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政策性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由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3、中国银监会的主要职责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的简单了解)

  (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简单了解)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责简单了解)

  (六)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考点:监事会与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只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实行有限监管,重点监督国有重点金融机构资产的保值增值行为,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

  (七)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

  我国的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有:

  1、中国银行业协会

  2、中国证券业协会

  3、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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