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有关合同的概念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2011-02-25
普通
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有关合同的概念,合同,又可称为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1.掌握合同的概念、特征
概念:合同,又可称为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第三,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合同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协
2.掌握合同的分类(历年考试重点,06年在此出了3道题)
合同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合同进行不同的分类,书上列举了九种不同的分类方法。
(1)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 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3)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4) 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5) 主合同和从合同
(6)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7) 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
(8) 商议合同和格式合同(重点,教材介绍最多)
(9)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贷合同等内容不同的合同……
例题3:下列对合同分类的叙述中,正确的有( )。(2006年试题)
A.根据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B.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C.根据合同的形式,分为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D.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E.根据合同条款是由单方事先决定还是双方协商确定,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答案:ABCD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象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