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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重点解析:保险合同订立

来源: 职业培训教育网 2011-12-05
普通

  一、中级经济师考试保险合同订立的原则

  (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二)自愿订立原则

  (三)合法性原则

  二、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

  要约和承诺――投保和承保;

  实务上表现:投保-要约 体现为索取投保单,如实填写,认可费率和条款,交保险人。到达保险人生效;

  承保-承诺 体现为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在投保单上签字盖章并通知投保人的,构成承诺;

  反复过程,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能只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内部职能部门印章;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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