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中级经济师 > 备考指导 > 复习资料

中级经济师考试《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预习讲义:再保险安排方法

来源: 职业培训教育网 2011-12-02
普通

  一、临时再保险

  中级经济师考试再保险任何一方均无权利要求另一方做出承诺,双方可自由选择。

  二、合约再保险

  一方必须分出,一方必须接受。

  三、预约再保险

  分出公司对合同规定的业务是否分出,可自由安排,无义务约束,而分入公司对合同规定的义务必须接受。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戈薇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中级经济师-高效实验班

测评综合 高效备考

5200人已学免费试听
加入通关小分队
正保会计网校经济师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jingjishi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