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考试《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预习讲义:出口信用保险
(一)中级经济师考试出口信用保险的特征
1. 出口信用保险是政策性业务;
2. 经营目的在于鼓励和扩大出口;
3. 经营上实行非盈利的经营方针;
4.不同于一般财产保险的费率厘定方法;
5.投保人有特定对象;
6. 特定的适用范围;
(二)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体制
1. 政府直接办理型
2. 政府间接办理型
3.政府委托私营机构代理型
4.混合经营型
(三)出口信用保险类型
1.根据信用合同的信用期分类: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保险;
2.根据保险责任起讫时间分类:出运前的保险和出运后的保险;
3.根据承保的风险分类:商业风险保险和政治风险保险;
(四)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1.保险责任
商业风险,政治风险
2.责任免除
(五)出口信用保险的责任限额
1.保单的最高赔偿限额
2.买方信用限额
3.被保险人自行掌握的信用限额
(六)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费
1.买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及外汇收支状况;
2.出口商的字信、经营规模、支付能力及出口贸易的历史记录;
3.以往向出口商赔付的记录;
4.贸易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
5.投保的出口贸易额大小及货物的种类;
6.国际市场的经济发展趋势。
(七)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与理赔
承保要求:
1.反映出口及收汇情况和投保的说明;
2.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一般实行全部投保的原则;
3.确定责任限额;
理赔:
1.等待期,追偿欠款;
2.最高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3.出口信用保险定损核赔等待期;
4.损失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