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水路)运输专业预习讲义:海运提单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2011-12-12
普通
一、提单的概念与作用(重点)
(一)提单的含义
中级经济师考试提单是指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证明货物已装船,或为了装船而收到货物,并且保证在卸货港凭以交付货物的可以转让的有价证券。
这种关于提单的解释是根据法律赋予提单的性质作出的。具体地说,法律赋予提单的性质,或者说提单的法律性质主要包括:
①提单是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
②提单是货物收据
③提单是物权凭证
(二)提单的作用
正因为提单具有上述三种法律性质;才使提单在海上运输中能起到下述三种作用:
1.订舱时如果没有任何与提单条款相抵触的约定,或其他补充约定,提单就能起到作为处理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依据的作用。
2.货物装船后签发的提单能起到表明承运人所收货物的种类、数量、外表状况和装船时间的收据作用。
3.由于提单所具有的物权凭证的性质,使提单能够起到物权转让和在卸货港凭以提取货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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