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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失业保险讲义

来源: 职业培训教育网 2011-11-24
普通

  中级经济师考试失业保险

  1999年国务院正式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创立了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

  (1)失业保险覆盖的范围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均应参加失业保险计划。

  (2)保险费用筹集

  城镇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要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但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3)失业保险金的发放

  失业保险金应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发放,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时限与职工单位和本人的缴费时限相关联。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而且本单位已经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其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根据工龄的长短一次性支付生活补助。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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