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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指导《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监督机构内容

来源: 职业培训教育网 2011-11-22
普通

  1、中级经济师考试监事会制度:由股东选举监事组成公司专门监督机关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的制度。

  2、监事会监督职能的主要表现

  ①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专职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个人行使监督权具有平等性;

  ②监督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以董事会和总经理为监督对象;

  ③监督形式:会计监督、业务监督

  3、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组成

  监事会不得少于3人(或者1到2名执行董事),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监事。

  4、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性质及职权

  职权: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董事、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③当董事、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有权要求其纠正;

  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⑤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⑥对董事、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5、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组成

  6、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性质及职权

  7、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政府派出,对派出机构负责,不受企业控制,公司代表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不得少于5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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