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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级经济师责任保险期限复习《建筑专业知识与实务》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2011-10-21
普通

  (一)保险期限

  中级经济师考试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有效期限。

  1.综合年度保险的保险期限为1年;

  2.单向或多项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由工程设计单位与保险公司具体商定。

  (二)保险金额

  赔偿限额一般分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限额。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免赔额通常采取的是绝对免赔额方式,也就是说,无论受损害的财产是否全部损失,免赔额内的损失均由工程设计单位自己来赔偿。

  (三)保险费率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费率的制定,应根据工程设计的风险大小及损失率的高低来确定。

  例题: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中,综合年度保险的保险期限为 ( ) 年。

  A.半     B.1     C.2     D.3

  答案:B

  解析: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中,综合年度保险的保险期限为1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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