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消费品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整理
2011-10-14
普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检查
1.中级经济师考试对受托方的检查
(1)是否属于假委托加工业务;
(2)是否代收代缴消费税;
注意: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中委托方纳消费税,但受托方要代收代缴消费税。
(3)注意计税价格的规定。
注意计价的顺序
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2.对委托方的检查
受托方是否已经代收代缴了消费税,其代收消费税的计算是否正确。
「例1.单选题」下列业务中,属于某卷烟厂受托加工业务的为( )
A.卷烟厂先将原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B.由卷烟厂以委托方的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C.由卷烟厂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D.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卷烟厂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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