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9号),现将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各专业的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111
测评综合 高效备考
jingjishichinaa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