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2012年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来源:
2013-06-04
普通
关于2012年度会计、经济、统计、审计考试合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2012年度会计、经济、统计、审计考试合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须携带:
1、从2013年开始,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进行学历信息查询,申报人员须提交经各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查询和检索证明。
2、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证(2012年或2013年)(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培训在市人才中心,报名电话2857015);
3、毕业证原件;
4、身份证原件;
5、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一张;
6、由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审核发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试报名条件对考试合格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发放考试合格证书,对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报考条件人员考试成绩作废,不予发放考试合格证书。
三、强化考试纪律
对申请人在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还要向其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四、领取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分区西侧、民政局路南) 916房间
五、领证时间:周一~周五(节假日休息) 8:30~11:30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