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2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84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3-02-03
普通
关于公布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2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我省郑佳嘉等2316人成绩合格,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白婉茹等388人成绩合格,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