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 外国人就业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5-28
普通
导语: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部分地区已经出来,考试时间:11月3日。现在广大考生也着手准备经济师考试复习了,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2年经济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中华会计网校特地为您汇编了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并为被录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2.从事个体经营的或灵活就业的,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的主要内容:个人信息、就业类型、时间、劳动合同订立、终止、解除等的情况。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规定
掌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有关管理规定;
(一)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一般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实行行政许可。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外国人在我国就业需要申办:就业许可证;职业签证;就业证(入境后15日内办理);居留证(入境后30日内)。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inat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