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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考试《房地产》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5-10
普通

  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比往年来的有些晚,预计报考时间:5月-6月(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考试时间:11月3日。现在广大考生也着手准备经济师考试复习了,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2年经济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中华会计网校特地为您汇编了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

  (一)级差地租

  级差地租是指不同土地或同—土地上由于土地肥力、相对位置及开发程度不同而形成的差别地租。

  地租=市场价格—生产成本—平均利润。

  杜能在《孤立国》一书中,认为除土地肥力是决定地租支付能力的要素外,区位也是决定地租的重要因素。

  马克思把级差地租分为两种形式:级差地租I和级差地租Ⅱ。

  级差地租I是等量资本和等量劳动投在等面积不同肥沃程度和位置的土地上所产生的不同级差生产力带来的级差超额利润的转化形态。

  级差地租Ⅱ是指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每次投人资本的生产率不同而产生的超额利润所转化的地租形态。

  (二)绝对地租

  不管租种什么土地都必须缴纳的地租,就是绝对地租。绝对地租是指土地所有者凭借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所取得的地租。

  三)垄断地租

  垄断地租是由产品的垄断价格带来的超额利润而转化成的地租。比如,具有特殊风味的名酒就是用某些特别地块出产的原料(包括水)酿制而成的。又如,我国某些地区出产的特殊干鲜果品,只能在一些地区种植。这些产品就可以按照不仅大大超过生产价格,而且也超过其价值的垄断价格在市场上出售。这种垄断价格产生的超额利润,由于土地所有者拥有对这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的所有权,因而转化为垄断地租,落人土地所有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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