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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考试初级财税专业资料 消费税的概念

来源: 2012-04-23
普通

  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即,广大考生也开始了经济师考试复习准备,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2年经济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中华会计特地为您汇编了初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的特点:

  1、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4、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表现为(1)不同的征税项目税负差异较大,对需要限制或控制消费的消费品规定较高的税率,体现特殊的调节目的;(2)消费税往往同有关税种配合实行加重或双重调节,通常采取增值税与消费税双重调节的办法,对某些需要特殊调节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在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形成一种特殊的对消费品双层次调节的税收调节体系)

  5、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消费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1、烟;2、酒及酒精;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6、成品油;7、汽车轮胎;8、摩托车;  9、小汽车;10、高尔夫球及球具;11、高档手表 12、游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14、实木地板。

  消费税的税率

  (一)消费税的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从高适用税率的情形: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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