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经济师考试初级财税专业资料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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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征税的深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因而它是体现税收政策的中心环节。
1、税率的基本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又分为产品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和幅度的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的特点:税率不随征税对象数额的变动而变动。
(2)累进税率按照税率累进依据的性质,累进税率分为“额累”和“率累”两种;按照累进依据的构成,又分为“全累”和“超累”。
【注意】“全累”和“超累”两种方式的比较:全累的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但在累进分界点上税负呈跳跃性递增,不够合理;超累的计算方法复杂,但累进程度比较缓和,比较合理。
① 全额累进税率(两个特点:计算方法简单,但税收负担不合理)②超额累进税率(三个特点:计算方法比较复杂,累进幅度比较缓和,税收负担透明度差)为解决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款比较复杂的问题,实际工作中引进了“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计算的税额-超额累进计算的税额本级速算扣除数=上一级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2、税率的其它形式:
(1)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由于免税等原因,实际税率常常低于名义税率。
(2)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在比例税制中,边际税率等于平均税率;在超累税制中,边际税率高于平均税率。
减税免税
(一)减免税的基本形式:
1、税基式减免: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
相同点:均为征税与否的界限;在纳税人收入没有达到起征点或没有超过免征额的情况下,都不征税。
区别点:第一,当纳税人收入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就其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收入超过免征额时,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第二,当纳税人的收入恰好达到起征点时,就要按期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的收入恰好与免征额相同时,则免于征税。相比之下,享受免征额的纳税人就要比享受同额起征点的纳税人税负轻。第三,起征点只能照顾一部分纳税人,而免征额可以照顾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
【注意】起征点和免征额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这是考点。
2、税率式减免 具体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零税率等形式。
3、税额式减免 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另定减征税额等。
(二)减免税的其他形式:
1、法定减免;2、特定减免;3、临时减免:又称为困难减免与减免税相对应的是加重纳税人负担的税收附加和税收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