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政税收知识点解析:个人劳务报酬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0-09-09
普通
问题:1、每次纳税所得未超过20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2、每次纳税所得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运用加成直接计算,把劳务报酬所得,即每次收入×(1-20%)分段:
劳务报酬所得小于等于20000元;
应纳税额=劳务报酬纳税所得额×20%
劳务报酬所得大于20000元小于等于50000元;
应纳税额=20000×20%+「劳务报酬纳税所得额-20000」×30%
劳务报酬所得大于50000元;
应纳税额=20000×20%+「50000-20000」×30%+「劳务报酬纳税所得额-50000」×40%
以上是个人劳务报酬的公式,我不太明白,我请你用60000元和35000元分别代入上述公式并列出计算过程,公式内的劳务报酬纳税所得额是指什么?
回复:请注意按照所得额找税率,收入60000,所得额=60000*(1-20%)=48000,应纳所得税=48000*30%-2000=12400
收入35000,所得额=35000*(1-20%)=28000,应纳所得税=28000*30%-2000=6400
建议使用速算扣除法,下面的公式比较麻烦,可以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