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6月20日至30日
内容摘要:宁夏201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6月20日至30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2年6月21日至7月3日。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
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宁财(会)发[2012]496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部门有关单位,企业集团公司,中央驻宁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2〕15号)要求,现将我区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2年(2010年6月以前获取);
(二)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5年(2007年6月以前获取);
(三)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10年(2002年6月以前获取)。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6月20日至6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2年6月21日至7月3日。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www.kjzgks.com)。
三、报名确认地点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确认点进行现场交费确认。
自治区直各部门有关单位、企业集团、中央驻宁单位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交费由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负责。
各市、县(区)高级会计师考试报考人员,直接到当地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交费,县(区)不设报名及确认点。
四、考试时间、科目和范围
(一)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进行。
(三)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复杂财务会计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四)《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和辅导用书(2012)》请考生自行订购。
五、合格标准的确定
(一)国家标准。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二)自治区标准。我区将根据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确定当年参评的使用标准,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核发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只在自治区1年内评审中有效。
六、考试费用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04〕42号),考试费用每人100元。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财政局务必在2012年7月30日之前将考试费集中上缴。
考试费汇入账户:
收款单位:宁夏区财政厅收费收入集中户
账号:101010188900016675
开户行:银川市宁夏银行西城支行
七、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考试报名的培训宣传工作,以正式文件或在当地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体上发布考试报名通知。自治区各主管部门、集团公司、中央驻宁单位请认真做好本系统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
(二)在报名、考试中如有弄虚作假,违反会计法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考试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评。
(三)联系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0951-5069437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0951-5099008
银川市财政局:0951-6888833
石嘴山市财政局:0952-2218425
吴忠市财政局:0953-2037321
固原市财政局:0954-2088165
中卫市财政局:0955-7067882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