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08年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的通知
2008-07-04 11:59来源:
南财会[2008]28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方便会计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我市与正保会计网校合作,开展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网络远程教育。
一、网络远程继续教育流程
1.会计人员在当地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培训点交费领取“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卡”;
2.登陆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点击进入“继续教育-南宁市”栏目;
3.使用继续教育学习卡的账号、密码登录并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即可进行在线学习;
4.学满规定课时(24小时)后参加网上考试,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可继续学习再补考;
5.考试通过后的次月可登录南宁财政网查询,需要办理培训证明的可凭
身份证到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
6.财政部门根据正保会计网校的学员学习、考试记录进行继续教育登记。
二、教学内容及时间
课程 | 课时 | ||
行政事业单位 | 高级、中级会计人员 |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课程 》 | 24课时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 |||
《企业财务通则》 | |||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 | |||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 |||
初级会计人员 | 《会计职业道德》 | 24课时 |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 | |||
大中型企业单位 | 高级、中级会计人员 | 《办税实务操作(设立、变更税务登记等)》 | 24课时 |
《财务战略与财务分析》 | |||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课程 》 | |||
《企业财务通则》 | |||
《资金管理》 | |||
初级会计人员 |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24课时 | |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 |||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 |||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 |||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 |||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 |||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 |||
小型企业单位 | 初级会计人员 | 《会计职业道德》 | 24课时 |
《企业财务通则》 | |||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
《小企业会计制度课程》 |
三、收费标准
根据桂价费字〔2001〕232号,按培训每人每天25元收费,学习24个课时共收培训费75元。
四、其他事项
没有上机学习、考试条件的会计人员请与广西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南宁分校预约登记,由分校安排学习以及集中参加网上考试。
学习后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可免费继续学习直至考试合格。
报名、购买“继续教育学习卡”地址:南宁市会计人员服务大厅。联系电话:5643306,5643316.
二○○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