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中级经济师 > 政策解析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来源: 2008-01-18
普通

国人厅发[2008]2号

  合格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人事部办公厅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中级经济师-高效实验班

测评综合 高效备考

5200人已学免费试听
加入通关小分队
正保会计网校经济师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jingjishi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