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6]42号)精神,为做好全市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时间为2006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一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三、报名条件
(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者。现在国家机关工作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四)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对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五)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以上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六)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的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七)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06年12月31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报名时间:2006年5月17日——23日(周六、周日休息) .
报名地点及方法:各县(区)、管委会报名人员到当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报名;中央、省驻安单位在本单位人力资源处(政工科)报名;市直有关单位在安顺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报名。报名人员须持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彩色同底照片3张和报名表(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印章),到相应的报名点报名,并根据需要办理预定考试用书手续,书费据实收取。
准考证于2006年10月23日—27日在安顺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领取。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1]58号)文件规定,初级、中级报名费均按每人70元收取。
六、其它
各地、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将考试的有关安排和要求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在5月26日前必须将考生报名表和考试用书预定单上报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
咨询电话:0853—328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