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金市职改办字[2006]31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省部属在金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浙考发[2006]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今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4日进行。具体为:
上午 9:00 - 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 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今年报考的范围及条件与去年相同(报考条件见附件1)。
三、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及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初两个级别,专业设置及考试题型与去年相同。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网络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地点及要求。
今年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单位初审,再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5月20日至5月31日。进行网络报名时,考生须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按报名系统流程完整、准确的输入本人信息,考生填写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和网络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准考证主证",分别贴好2006年本人同一底版的免冠二寸彩照一张(制合格证书用)和一寸照彩三张(其中一张用于"准考证主证"),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字,送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于2006年5月30日至6月1日,到各县(市、区)以上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市本级单位的报考人员到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丹溪路11773 号一楼大厅)进行现场确认。集体报名的单位,网上报名系统可帮助实现《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的汇总。
考生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需提交在网络报名时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主证"和"考试用书征订单"(含领书凭证,订单上须有订书者签字),同时须提供下列材料: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携带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附复印件各一份)。
各县(市、区)以上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请收下由考生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和考生签字的"报名表"(贴有照片)及考试用书征订单,同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收取考试费及订书款,并将签章(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后的"准考证主证"、"领书凭证"退回给考生。无签章的无效。
考生已网络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经网络报名并办理过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请于10月23日至 11月3 日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并按"准考证副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主证"和"准考证副证"参加考试。
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初级资格的须经县(市、区)人事部门审查同意,报考中级资格的须经市人事部门审查同意。
五、考点考场设置。
今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设在省辖市。
六、考试用书的说明
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厅的要求,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仍由省统一征订和发行。根据人事部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6〕56号通知,在征订2006年版考试用书中提醒考生注意以下问题:1、《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一书因有关政策法规的更新与修订,做了重新编写。
2、运输专业(含四个子专业)、旅游专业初、中级考试用书仍为2004年版书。
3、其他专业考试用书再版时做了一些修订,删除了个别段落,考生可选择使用2006年版或延用2005年版考试用书。
七、收费标准。
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 〔2004〕25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含上交人事部每人每科4元)。其中留各县(市、区)每人5元,用于考试报名等考务支出。
八、考试信息处理。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信息采用人事部考试中心下发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网络报名结束后,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将考生的报名信息以DBF格式下发到各县(市、区),现场确认结束后,及时处理已确认考生的信息,仔细核对无误后导入PTMIS系统,并于7月31日前将报名信息报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九、成绩公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于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分布范围广,报考人数多,组织实施工作难度大,在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各市人事部门必须按照工作计划(附件2),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维护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十年。
2.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 6.第1、2条中对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二、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