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2005年度经济师合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来源:
2006-04-11
普通
顺德区考生及有关单位:
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发放,通过考试的考生请持下列规定的材料到顺德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合格证书。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10号窗口
时间: 周一到周五 早上9:00-11:30 下午2:30-5:00
领取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如代办的,需多提交代领人身份证)
(2)继续教育证书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十五”计划期间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1]225号)和《关于开展200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的通知》(顺人字[2003]68号)的要求,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均要参加继续教育公修课(《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培训,并进行继续教育的登记。
(3)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要求三个模块)
(4)证书工本费
备注:如需参加《继续教育》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考生,请与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旧农机学校)培训部联系,联系电话:22617386
顺德区人事局
200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