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0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取合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2号)文件规定,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见附表。
考试成绩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网址:ww.rsks.sdrs.gov.cn.
个报名单位从即日起可以到济南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合格证书,领取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准考证。
2、由单位加盖公章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证书工本费8元/本(请自备零钱)。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二 ○○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表: 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专业代码 科 目 中级 初级
经济基础知识 84 72
01 工商管理 81 72
02 农业 84 72
03 商业 73 72
07 财政税收 84 75
09 金融 84 79
10 保险 83 75
11 运输水路 84 78
12 运输公路 74 72
13 运输铁路 81 73
14 运输民航 84 80
15 人力资源管理 82 84
16 邮电 79 77
17 房地产 79 84
19 旅游 72 81
21 建筑 82 75
注:中、初级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