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2005年经济师考试告考生书
来源:
2005-11-02
普通
即将参加2005年全国经济师考试的各位考生请注意:
为了让您在考试中不受场外因素的影响,发挥出正常水平,我中心特别为您准备了以下几条考生注意事项,请您认真阅读,详细了解有关规定。
1、请您按准考证上《考场规则》的提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2B铅笔、钢笔或圆珠笔(蓝、黑色)参加考试。如果身份证丢失请您尽快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贴照片压片签章)或持其他由国家公安机关颁发的证件参加考试。如果您准考证上的某一项打印有错误,请在考试之前到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参加考场。
2、您的考试地点已经在准考证上写清楚了,请认真阅读,提前确认。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您最好先去看看考点,确认好乘车路线,以免因为堵车等原因错过考试。根据考场规则,迟到30分钟以后就不能进入考场。
3、考试开始前,请您将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关闭,随同相关资料放入书包按监考老师的要求放到指定位置。不要带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参考,防止丢失。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否则一经发现不论是否使用即按作弊论处。我们届时将使用手机探测狗进行检测。
4、考试时,请您将姓名、准考证号、试卷科目代码等内容填(涂)写完整,并按要求在答题卡上填写(填涂)答案,填(涂)写在试题本上的答案无效。坐错座位的后果自负。
5、考试结束铃响以后,请您立即停止答卷,等监考老师收完试卷,同意离开后再带好自己的物品离开考场。千万不要把答题本、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否则您将受到违纪处理。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预祝您考出好成绩!
咨询电话:3671403,366856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