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05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告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6月17至19日进行。
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五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
获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全科目(五科)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有免试科目(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二、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全科目(五科)报考条件: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二年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报名条件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去《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的考试,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12月25日为止,逾期不再补报。
四、报名地点:兰州市及省直机关考生请到广场统办三号楼七楼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报名;其他市(州)的考生请到所在市(州)国税局或地税局报名。
五、报名要求:考生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处领)
2、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一份(报名处领)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
4、单位出具的考生从事经济工作及经济工作年限的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二张。
6、老考生报名时只需持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准考证和二张照片,填表、涂卡即可。
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