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大纲
【课程背景】
  面对不断调整的建筑房地产税收新政策,面对强大的“金税三期系统”和电子底账系统,我们唯有最大程度地税务遵从,用扎实的语言文字基本功,用充分的行业知识储备,去从政策出台背景领悟每一个税收政策,本次课程以业务为导入口,以合同为抓手,充分地将涉税政策和经济交易充分融入,体现“业务,法务,税务,财务”的四务融合,建筑施工企业从3个维度:增值税维度,所得税维度,会计维度去驾驭建筑企业的建筑服务每一个环节的交易财税处理。深入浅出地解读实务操作过程中的涉税政策,以最实用的案例为抓手让您轻而易举地去领悟税收政策的核心要点,最终能够实现“四个正确”:正确开具发票、正确取得发票,正确纳税申报、正确地处理账务,从而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实现企业财富最大化。
  本次课程以详实的司法判例和税务稽查案例警示企业的经营者和企业的财务人员,在目前“互联网+税务”“大数据”时代,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税务风险最有力的抓手就是税务遵从,不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不是你惹不惹税务的问题,而是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取得的发票就是一颗定时炸弹,因为税务的“天眼”系统——金税三期,电子底账系统是税务局最有可能“秋后算账”的强有力“杀手锏”,你敢碰虚开,你企业面临的风险就一直在那里,只是差“导火索”,一引就爆。
  面对如此新格局,建筑房地产企业务必遵循基本的游戏规则去承揽工程业务,这个基本游戏规则就是相关的法律法规,税收的法律法规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规则之一。

【课程大纲】
第一模块   合同管控策略篇
 (1)如何规范拟定施工合同涉税条款?
 (2)新冠病毒疫情一定是不可抗力?我们如何应对?
 (3)分支机构签订合同的效力认定如何认定?
 (4)如何做好供应商的背景调查?
 (5)不同身份的供应商对于企业采购成本的影响是什么?
 (6)“自产货物+建筑服务”的供应商如何纳税筹划?
 (7)宁波12366这样回复是不是正确?
 (8)税务总局2018年42号公告对于“机器设备+安装服务”供应商的纳税筹划
 (9)财税2016年140号文的“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如何实施?
 (10)分包合同当中的清包工施工方式下的“材料甲供”占比对于计税方法的影响?
 (11)新签订合同如何设定税率可能进一步调整条款?
 (12)质量保证金(结算金额的3%)合同条款不可小觑
 (13)财税2017年58号文对进场施工前的备料款设定了规范操作
 (14)规范设定采购合同的条款内容
 (15)营改增之后,施工企业的常见合同价外费用如何开具发票?
 (16)建筑施工企业不同用工方式对应不同合同及不同的财税处理
 (17)案例解读:换一种方式就不是触碰国税发[2004]136号的“平销返利”?
 (18)案例解析没有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导致的罚款对于增值税的影响?
 (19)分包商的合同当中审计条款的约定
 (20)案例解读政府工程的《施工合同》的审计条款如何约定?
 (21)施工过程中材料不同供应方式的差异分析及税务处理;
 (22)收取分公司的资质证书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23)集团公司代分公司支付合同款是否影响进项抵扣?
 (24)小税种大筹划,印花税计税依据有门道?
 (25)合同当中没有约定承兑汇票付款方式下,我们取得承兑汇票后的贴息如何处理?
 (26)案例解析合同条款重大缺陷导致结算时扯皮争议不断
 (27)政策解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的5种不同签订方法的税收筹划
 (28)备案合同和实际执行合同都无效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第二模块  增值税篇
 (29)2016年4月30日前完工的项目如何纳税和开具发票?
 (30)执行中的工程项目如何应对每一次的税率调整?
 (31)以乙方不开具发票拒付工程款法院不予支持?
 (32)合同当中的不同经营项目如何开具发票?
 (33)案例解读以票控税思维模式下拿到钱耍横不开发票就不需要纳税了吗?
 (34)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如何先行取得分包方的发票?
 (35)不征税的预收款发票是否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6)合同履行后向向甲方收取的提前竣工奖、赶工费、材差如何财税处理?
 (37)建市〔2019〕18号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及社保问题的处理
 (38)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3种处理方式哪一个更靠谱?
 (39)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是金融贷款服务还是建筑服务?
 (40)发票作为重要的税收凭证,对于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影响
 (41)司法判例:合同当中的“不含税价”惹出的大麻烦
 (42)案例解读2019年31号文:货物分包也可以差额征收?
 (43)三个维度(增值税,所得税,会计)解读收入的差异
 (44)不开发票不需要纳税究竟害苦多少土豪老板?
 (45)进项税抵扣条件及注意事项
 (46)税收分类编码选择有误属于虚开发票吗?
 (47)财税〔2019〕20号当中对于集团内部之间借款无息的增值税处理;
 (48)跨省工程没有及时预缴增值税如何补救?
 (49)为什么总包方需要协好分包方及时预缴增值税?
 (50)异地项目当月预缴的增值税能够在当月抵减吗?
 (51)“清包工”计税方法是否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52)营改增是减税减负政策,如何充分利用政策达到减税减负?
 (53)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是两种不同计价口径,二者无差别的平衡点如何测算?
 (54)集团公司名义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交由分公司或子公司施工,如何处理开具发票和账务处理?
 (55)案例解读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财税2017年58号文的“甲供材”工程项目的计税方法?
 (56)大多数企业的质保金处理存在巨大税务风险
 (57)竣工结算开具发票后发生折扣与折让未开具红字发票的风险及管控
 (58)建筑业社会保障费是否计入建筑服务的销售额?

第三模块  企业所得税篇
 (59)小险种大意外:乘坐交通工具的人身意外险费税前扣除的细节;
 (60)法院判决书可否税前扣除凭证?
 (61)职工薪酬没有全员全额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后果是什么?
 (62)从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看如何加强对供应商的管控?
 (63)计提的利息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4)计提的职工薪酬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5)工资薪金及相关费用所得税税前扣除案例实解
 (66)计提的税金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7)施工企业的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究竟应该在什么时候提供?
 (68)工作服是否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69)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一定是取得发票才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70)股东实际出资未到位情况下企业对外融资的利息所得税的处理
 (71)原始凭证分割单是否可以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7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解析与应用
 (73)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口径

第四模块  个人所得税篇
 (74)跨省异地工程项目如何规避被0.4%附征个人所得税的可能?
 (75)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税务处理?
 (76)案例解读北京卫生法学会劳务报酬VS职工薪酬
 (77)2019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78)扣缴义务人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79)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正常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怎么计税?
 (80)建造师存在取得两处以上的工资如何处理?
 (81)年终奖需要并入是否要列入工资薪金缴纳社会保险?
 (82)办理退休后,仍然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在申报个税时可以扣除吗?
 (83)包工头代发工资也没有税务风险?如何规避?
 (84)取得个人去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要不要扣个税?
 (85)个税手续费返还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第五模块  案例解析企业如何风险应对篇
 (86)互联网+税务”时代,纳税人进行与时俱进
 (87)案例警示玩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导致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88)这样的建筑劳务公司开具的发票可能就是一个巨坑,害人害己
 (89)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客观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90)虚开发票或接受虚开发票除了不抵扣不予税前扣除外,还有哪些影响?
 (91)电子底账系统让税务局更轻松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
 (92)建设单位延期支付工程款是常态,案例解读施工企业如何保护自身的利益?
 (93)A公司提供的建材,让B公司开具发票入账的税务风险是什么?
 (94)案例警示:依托人从非正常企业取得的发票到被依托企业报账导致企业补缴巨额税款
 (95)严把发票关,一张问题发票导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泡汤了
 (96)案例解析:缴纳社保是刚性的,员工即便自愿放弃社保到头来企业还是冤大头
 (97)依托商业模式下如何规避依托人用发票套利润的怪圈?
 (98)以房抵顶工程款处理三方债务的操作技巧
 (99)超经营范围能否开具发票?
 (100)先给票,如果对方事后不付款,存在法律风险;不给票,对方又坚决不付款,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