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部分地区会计继续教育信息汇总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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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又到来了,2020年的会计继续教育也陆陆续续的开始了,各地区也已经陆续发布了相关的继续教育的通知公告。小编将2020年部分地区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进行了汇总,快来一起看看吧!
2020年部分地区会计继续教育通知汇总 | ||
地区 | 继续教育时间 | 通知公告 |
中直机关 | 自接到通知日至当年11月30日 | 中直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
中央国家机关 |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示 |
北京市 |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
浙江省 | 完成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 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
浙江省宁波市 | 培训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宁波市2020年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
甘肃省 | 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0日 | 甘肃省2020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
四川省绵阳市 | 从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绵阳市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
云南省 | 应在当年完成 | 云南省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
黑龙江省 |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 黑龙江省会计技术专业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
吉林省 | 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 | 吉林省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
内蒙古自治区 | 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 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宁夏2020年度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
重庆市 | 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重庆市2020年会计继续教育学习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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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小编整理的部分地区的2020年会计继续教育的时间以及相关的通知汇总,小伙伴们也可以自行登录所在地的官方网站进行信息查询,了解相关的政策通知。由于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区具体的通知请查看各地区的相关通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