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关于延长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赣财税〔2022〕11号

发文单位: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颁布时间:2022年03月30日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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