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地税发[2000]180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0]5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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