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审计与审计职业
一、说文解字
(一)“审”与“计”
審 上面是
「宀
」部,表示与房屋有关,下面是
「采
」部,表示兽足的爪印,有辨别的意思,审字下面的
「田
」部表示野兽的足掌。为审问、审查之意。
計
「言
」之象形字为口舌相连,表示说话之意。“直言曰言”,
「言
」要求如实表达。
「十
」则有四方汇合之意。其意为汇总计数、如实计数。
我国封建王朝审计(官厅审计)起始于
西周,秦汉时期建立了“上计”制度,隋唐时期日臻完备。
宋代设立
审计司和
审计院,标志着我国用“审计”一词命名的审计机构的产生。
(二)audit
英文“审计”一词源自拉丁语“audit”,是听力、听觉的意思。
据考证,在古埃及、古罗马和古希腊时代,最初的审计是以“听计”的方式出现的。
二、审计职业
(一)审计体系
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由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三大部分构成。
审计机构
● 审计署(厅、局) -- 国家审计(政府审计)
● 会计师事务所(公司) -- 民间审计
● 审计部(处、科、室) -- 内部审计
三种审计之间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各司其责;三种审计各有特点,又不可相互替代,也不存在主导和从属关系,共同构成审计监督体系。
1.政府审计
政府审计主要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审计署和地方审计厅局)依法对政府部门的财政收支进行的检查监督,对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的检查监督。
中央部门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6月2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审计署审计长侯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报告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中央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报不够完整。主要包括:未按规定单独反映财政专户的资金情况,共计1506.65亿元;除财政部以外的中央部门代表国家定向无偿受赠的国际援助1.85亿元未在决算草案附表中列示。审计指出后,财政部已就相关事项作出调整。
(二)财政资源统筹仍需向纵深推进。近年来,按照中央要求,中央财政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但此次审计发现,财政资源统筹还有待挖深挖细。
1.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应缴未缴。2021年,已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6户部门所属企业(以下简称部属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487.81万元。还有58个部门所属679户企业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抽查其中12户应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59亿元。
……
2.注册会计师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客户委托,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进行独立检查并发表意见。
3.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的一种独立、客观的鉴证和咨询活动。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政府审计
联系:两者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
注册会计师审计与政府审计主要区别
区别点
|
政府审计
|
注册会计师审计
|
审计目的和对象
|
对政府的财政收支或者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确定其是否真实、合法和具有效益
|
依法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定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是否公允反映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审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批准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
经费或收入来源
|
行政行为,所必须的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
市场行为,有偿服务,费用由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客户协商确定
|
取证权限
|
具有更大的强制力
|
受市场行为的局限,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企业的配合和协助,没有行政强制力
|
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
可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
发现的问题只能提请企业调整有关数据或进行披露,若企业拒绝,则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反映,比如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范围受限时,可以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完善组织治理、增加组织价值和实现组织目标。
联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可以利用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通过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
区别 |
内部审计 |
注册会计师审计 |
独立性 |
较弱(相对独立) |
较强(双向独立) |
审计方式 |
根据组织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自觉施行 |
接受委托进行 |
审计标准 |
内部审计准则 |
《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
审计程序 |
根据执业目的选择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
严格按照执业准则要求实施审计程序 |
审计内容 |
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善组织治理 |
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 |
审计职责 |
对本组织负责 |
对社会负责 |
审计作用 |
审计结果供内部参考 |
审计报告对外提供鉴证 |
(四)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
截至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10142 家,注册会计师 97563 人,非执业会员212278 人。
在财政部印发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表示:到202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数量预计达到40万人。
1.考试
专业阶段:《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2.注册
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应当取得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1)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2)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