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一)性质:权力机构
(二)组成:全体股东(不论持股多少)
(三)会议类型及频率
1.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完全自由)
2.临时会议的提议召开主体(股东、董事、监事)
(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1/3以上的董事;
(3)监事会。
(四)召集、主持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董事会→监事会→股东)
(1)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1/2)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长→副董事长→过半数推举的董事)
(2)董事会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
(3)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五)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先约定再法定)
(六)决议
1.表决权的计算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先约定再法定为出资比例)
2.特别决议(法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注意】其他事项采用何种决议规则,完全取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
【链接】对内担保,股东会决策。(出席的、排除、表决权、过半数)
3.可以不开会的情形:对股东会行使职权的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或者盖章。
(七)记录签名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谁的会谁签,出席的签)
12.【单选题·2014年】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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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会的召开和决议。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选项A:甲是股东,其表决权只有5%,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故表述错误;
选项B:乙(20%)、丙(35%)、丁(40%)各自享有的表决权均已达到1/10以上,均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故表述也错误。
(2)股东会的特别决议
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
在本题中,丙和丁的表决权(75%)已经超过全体表决权的2/3。故选项C正确;“乙和丁”占表决权60%,未超过全体表决权的2/3,所以选项D错误。
所以本题正确的是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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