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级AI极速密押班(直播+录播)
课程模块:极速基础(录)、习题进阶(直)、主观题专项训练(直)、冲关密押3套卷(直)、黄金考点3h(直)
有名师:会计:靳焕一 财管:征鸿 经济法:周靖
有资料:(1)(纸质/电子)密押卷3套、黄金考点3页纸、一本通
(2)专属资料【靳焕一“一心笔记”、
征鸿“征征日上”、周靖“磨耳朵”】
有服务:两小时内答疑
有题库:课后作业、主观题、3套密押卷、AI题刷刷
目 录
01 科目介绍
▷重要时间节点
2025年考试时间:
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9月6-8日 |
8:30-11:15 |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30 |
经济法 |
17:45-20:00 |
财务管理 |
考试方式:闭卷计算机化
考试时长:120分钟
考试分值:100分满分,60分及格(60%)
考试特点:(1)覆盖面广,需全面学习。(2)重点突出,勿本末倒置。(3)逢新常考,多注意新变。
【重要星级】(满星6颗✮)示例
章节 |
考点 |
重要性 |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
物权的概念、种类和效力 |
✮✮✮ |
物权变动制度 |
✮✮✮✮✮✮ |
物权的保护制度 |
✮✮✮ |
所有权取得的规定 |
✮✮✮✮✮✮ |
共有的规定 |
✮✮✮✮ |
相邻关系的规定 |
✮✮ |
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 |
✮ |
【知识点】示例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①星级:✮✮✮✮
②考查形式:教材原文/应用
③考查方向:
a.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产生与消灭(教材原文)。
b.混淆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教材原文)。
c.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用)。
2025年中级经济法新增及变动
章节 |
2025年新增及变动 |
第一章 总论 |
1.新增:合同不因违反强制性规定无效及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的情形 2.调整: (1)民事诉讼特殊管辖——票据权利纠纷及公司纠纷管辖 (2)行政诉讼——完善直接被告的确认及起诉的时间条件相关内容 |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
1.新增:适用《公司法》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内容 2.调整: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调整公司登记管理、股东注册资本、出资方式、缴纳出资等相关内容 |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无实质变化 |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
1.调整:预约合同、格式条款、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效力、法定抵销、合同解除及定金等补充了司法解释的内容 |
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
1.删除:由四节调整为三节 删除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人的内容;信托法律制度 2.新增:电子商业汇票的部分解释 3.调整:非公开募集基金、证券交易的限制性规定、境内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标准等内容;保险合同的解除权相关内容 |
第七章 财政法律制度 |
新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产清查的处理: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调整资产台账信息,同时进行会计处理 |
▷考试题型
类别 |
客观题(70分) |
主观题(30分) |
题型 |
单项选择题 |
多项选择题 |
判断题 |
简答题 |
综合题 |
题量 |
30题×1分 |
15题×2分 |
10题×1分 |
3题 (单独考查某一章) |
1题 (1-6章结合考察) |
合计 |
30 |
30 |
10 |
共18分 |
共12分 |
【提示】
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
至少选择两个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案例分析题:需要做出判断的要给出明确的判断;说明理由时虽不要求一字不差的引述法条原文,但对“关键词”、“关键句”的描述要精准。
认识我
认识你
认识课
独家课设:
1.磨耳朵记考点:按照艾宾浩斯记忆曲线,安排大家回忆,达到用时短记忆久的效果。
2025年新教材下来后会在微博更新《磨耳朵记考点》。
7月30日:第二十节
7月31日:第二十节
8月1日:第十九节
8月2日:第十四节,第十七节,第二十节
独家课设:
02 课程体验
学习配四式,中级法不盲!
问:暖男付款的时候,鱼的所有权归属于他了么?
答:没有。
问:事情发展完毕,鱼的所有权归谁了?
答:归卷姨了。
结论:这就是为什么要区分物权和债权。很多同学不理解,总觉得生活中就按着合同约定办事,合同怎么说就怎么做就好。但是交易往往有时间差,我们没办法每次都做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像例子中,暖男和老板已经达成合同,那没有完成约定就按违约处理,但是鱼这个物,它的所有权就归卷姨了。
更为复杂的情况,大额订单,付款未交货等生活中常有,所以法律就分别约定了物权的变动方式和合同的效力规则,哪里有问题就解决哪里。
【讲解思路】总分总式讲解
【示例二】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交付设立,登记对抗)
登记对抗:无须登记物权就能设立,登记仅作为对抗的要件。
何为对抗?抵抗、阻挡。
没有登记,无法抵抗、阻挡善意第三人正常行使权利。登记即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释
情形1:
问:此时车的所有权归属于谁?
答:高富帅。
问:美白甜女士取车开走时遇见高富帅,是否可以把车开走?
答:可以。因为苏落魄交付汽车给高富帅的时候,双方未办理过户登记,虽然高富帅有所有权,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美白甜女士即为善意第三人,高富帅无法抵抗、阻挡她行使权利。高富帅的损失只能去找苏落魄追偿。
情形2:
问:甄仗义女士取车开走时遇见高富帅,是否可以把车开走?
答:不可以,因为苏落魄交付汽车给高富帅的时候,双方办理过户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甄仗义女士即为善意第三人,高富帅可以抵抗、阻挡她行使权利。
结论
普通动产交付后——一直是你的;
特殊通产交付后——现在是你的,以后不一定(登记就定了,一直是你的)。
即:登记对抗
二、趣味烙印式
【示例一】可撤销法律行为——欺诈
①一方以
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
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
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
【案例】甲房产销售员说乙先生您好,我们这有一楼王房屋,地理位置极佳,前房主出国急于转手,乙看条件确实不错,付款购买。购买后邻居告知乙,这房屋发生过凶杀案。
②
第三人实施
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且
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所谓第三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双方当事人之外、与一方当事人存在某种关系的特定人。
【案例】酒托美女:小哥哥,我们喝一杯吧。
甲小哥哥:好啊,来就是放松的,请美女喝酒,乐意效劳~
酒托美女遂随手在服务生手中拿起两杯红酒。
这红酒一般啊,有点像超市20元的。
【示例二】微博《学以致用》专栏
三、口诀记忆式
【示例一】股东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磨眼睛口诀】不得以劳信名誉,特担保。
经典例题
【1.多选题】(2024年)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可以用来出资的有( )。
A.设定抵押的厂房
B.债权
C.股权
D.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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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设定担保的财产不是清洁无负担的财产,因此不能出资。选项BC正确,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选项D错误,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不能用货币估价,因此不能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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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磨眼睛口诀】险些误炸可撤销。
【解释】好险差一点就误炸了,赶紧撤销,所以是可撤销。
联系考点:
险-显,显失公平;
些-胁,胁迫;
误-重大误解;
炸-诈,欺诈;
【示例三】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磨眼睛口诀】无能假恶违法良
【解释】
无能:无民事行为能力
假:虚假
恶:恶意串通
违法良:违法、违背公序良俗
【2.判断题】(2024年)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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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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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四】股东会2/3表决特别事项总结(除此处外多为过半数):
情形 |
记忆 |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 |
【磨眼睛口诀】
增减修章,
分合散变,
表决权大半(2/3)。 |
【示例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方式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章程规定公司设立时应发行股份总额的3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磨眼睛口诀】老话说的好三五成群,募集设立就是一群人设立,所以比例是35%。
【示例六】民事诉讼管辖
专属管辖 |
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强制性、排他性) |
不动产纠纷 |
不动产所在地 |
港口作业纠纷 |
港口所在地 |
继承遗产纠纷 |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
【磨眼睛口诀】刚不动,就继承
【3.单选题】(2024年)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甲起诉乙,管辖法院是( )。
A.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B.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C.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D.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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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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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框架总结式(每一部分知识点讲解完毕老师都会给大家做框架总结,帮助梳理思路,巩固理解)
【总结说明】框架梳理的思路大家学会之后,部分章节的导图总结老师在基础班不再详细展开,以免赘述(公益直播讲解,可以间隔时间帮助大家巩固),讲义依旧列示导图,大家可以自行作为复习资料。另老师会在微博、抖音、小红书(id:正保周靖老师)开公益伴学直播,帮助大家规划学习进度,复习知识点要点。
【示例一】物权总结
【示例二】合伙企业总结
【示例三】要约总结
03 备考建议
1.跟随课程
经济法教材厚且枯燥,不建议新手考生直接从教材入手。课上跟随老师,务必听懂,奠定学习的基础,不要求大家课前预习,但是强调一定要复习,新教材下来后老师会在微博更新《磨耳朵记考点》以及公益直播刷题和答疑,大家有问题可以直播沟通。
2.辅助做题
课下辅以做题,复习时可读教材,加强巩固,补充细节。习题选用应试指南、550题均可。
3.利用碎片时间学习
法律的学习与其他学科不同点在于,它大多是文字性内容,选择题知道关键词就可以选对选项、判断对错。应对主观题,要会理解应用,虽不用法条原文一字不差,但对抓分关键点仍要求精准掌握。所以平时按着老师的要求把磨眼睛口诀,写在便签纸上,放在随处可见的地方,伸个懒腰的时间也可以看一眼,多看代替背诵,新教材下来后跟随老师的安排听《磨耳朵记考点》,省时省心又高效,用老师的碎碎念念,省却大家的岁岁年年!
04 寄 语
冲刺寄语
我们的相遇就是缘分的开始,
你要登云霓之上我可以丰满你的翅膀,
助你乘风破浪,取证势不可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