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 | 内容 | 本质 |
第一步 |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 收入确认 |
第二步 | 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 |
第三步 | 确定交易价格 | 收入计量 |
第四步 |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 |
第五步 | 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 收入确认 |
步骤 | 具体内容 |
第一步:识别合同 | 口头合同 |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要做几件事) | ①卖牛肉面 ②送面上门 |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 总价款35元 |
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 ①卖牛肉面应确认收入=35×30/(30+10)=26.25(元) ②送面上门服务应确认收入=35×10/(30+10)=8.75(元) |
第五步: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 ①付款时牛肉面的控制权已经转移,确认销售牛肉面的收入26.25元; ②晚上送面上门小柴验收无误时,确认送货上门服务收入8.75元 |
步骤 | 具体内容 |
第一步:识别合同 | 甲公司和消费者有份为期24个月的合同 |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要做几件事) | 甲公司对消费者有2个要履约的义务: (1)给手机 (2)提供24个月的通话服务 |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 很明显,交易价格是5 000元。只要消费者预缴话费5 000元,就能拿到一部手机,并享受24个月的通话服务 |
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 分摊的基准是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手机的公允价值是2 400元,24个月的通话服务的公允价值是3 600元,合计6 000元;也就是消费者充值5 000元,就可以享受到公允价值为6 000元的商品和服务。根据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占比: (1)交易价格分摊至手机的部分是 5 000×2 400/6 000=2 000(元) (2)交易价格分摊至通话服务的部分是 5 000×3 600/6 000=3 000(元) |
第五步: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 √在12月当月,消费者就拿到了手机,也就是甲公司已经完成交手机这个履约义务,需要确认收入; √在12月当月,消费者也享受了1个月的通话服务,也就是甲公司完成了提供1/24个月的通话服务,需要确认收入。 因此在12月当月,甲公司需要确认的收入为: (2 000+3 000/24)×10万名=21 2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