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
目录
01修订背景与目标
02主要修订内容概览
03重点表单调整解析
04填报注意事项
01修订背景与目标
政策背景
01落实国务院行动方案
国务院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旨在促进产业升级和消费市场活力。 为企业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提供税收支持,助力行动方案落地。
02精准管理
纳税人反映财务报表样式更新频繁,优惠申报流程复杂,增加企业财务负担。 本次修订针对这些问题,简化申报流程,满足纳税人对便捷申报的需求。
03适配新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租赁处理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旧申报表与之不匹配。 修订申报表,使其与新会计准则无缝衔接,确保企业财务数据准确申报。
优化目标
01简化流程
取消冗余表单,整合优惠事项,减少企业填报工作量。 通过优化表单结构,使申报流程更加简洁高效。
02响应纳税人需求
适配新会计准则,提高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精准管理有助于税务机关更好地监管企业纳税行为,防范税收风险。
03服务升级
优化跨地区汇总纳税分摊规则,提升申报效率。 为大型企业提供更便捷的申报服务,促进企业跨地区经营发展。
02主要修订内容概览
表单调整
01取消2张表单
取消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和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这些表单的内容整合到主表中,减少企业重复填报。
02修订6张表单
主表(A100000)、资产折旧表(A10508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表(A107012)等6张表单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表单更加贴合企业实际需求,提高申报数据质量。
03调整15张表单的填报说明
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和其余15张关联表单中关于表间关系的填报说明进行同步调整。
填报方式调整
01优惠事项整合
优惠事项整合至主表,通过《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选择填报。 企业无需在多个表单中查找优惠事项,简化了申报操作。
02跨地区汇总纳税分摊规则优化
优化跨地区汇总纳税分摊规则,解决预缴分摊错误问题。 通过案例解析,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新的分摊
规则。
03填报方式数字化
推广电子申报,减少纸质申报,提高申报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提供在线申报指导和智能提示,帮助企业快速完成申报。
03重点表单调整解析
主表(A100000)
01名称变更
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更名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名称变更使表单定位更清晰,便于企业理解和使用。
02行次优化
新增“稽查查补(退)所得税额”、“特别纳税调整补(退)所得税额”行次,便于更正申报。 调整“利润总额计算”行次,适配新会计准则,确保数据准确。
03数据校验增强
增强数据校验功能,及时发现填报错误,减少申报风险。 通过智能提示,帮助企业快速修正错误,提高申报效率。
逐条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2024年,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财政部联合我局出台了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落实好上述政策,结合纳税人反映较多的财务报表样式更新等新情况,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部分表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质效。
二、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8张表单,其中取消2张表单、修订6张表单。此外,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和其余15张关联表单中关于表间关系的填报说明进行同步调整。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
一是修改表单名称。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的名称与整个申报表的名称容易混淆,将该表单名称修改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解读
整个申报表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对实操工作无太大影响
逐条解读
二是调整行次设置。结合
新收入准则、租赁准则、金融工具和金融资产相关准则,根据最新财务报表样式
优化调整“利润总额计算”相关行次。同时,
增加“稽查查补(退)所得税额”、“特别纳税调整补(退)所得税额”行次,便利纳税人在稽查查处以及特别纳税调整后更正申报。
三是优化优惠事项填报方式。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和“减免所得税额”相关优惠事项整合至主表。纳税人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主表相应行次选择填报。
A1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行次 |
类别 |
项 目 |
金 额 |
1 |
利润总额计算 |
一、营业收入(填写A101010/101020/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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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减:营业成本(填写A102010/102020/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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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减:税金及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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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减:销售费用(填写A1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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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减:管理费用(填写A1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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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减:研发费用(填写A1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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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减:财务费用(填写A1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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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其他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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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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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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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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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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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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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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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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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加:营业外收入(填写A101010/101020/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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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减:营业外支出(填写A102010/102020/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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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三、利润总额(15+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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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在《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管理费用”项目填报具体情况。本行应剔除会计核算“管理费用”科目下“研究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并减去“管理费用”科目下“无形资产摊销”中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摊销额。
第6行“研发费用”:填报纳税人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以及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摊销额。在《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管理费用”项目填报具体情况。本行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究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以及“管理费用”科目下的“无形资产摊销”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报。
第8行“其他收益”:填报纳税人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金额。本行根据“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报。
第10行“净敞口套期收益”:填报纳税人净敞口套期下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或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本行根据“净敞口套期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报,损失以“-”号填列。
第12行“信用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发布)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该项目应根据“信用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报,损失以“-”号填列。
第14行“资产处置收益”:填报纳税人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在本行填报。本行根据“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报;损失以“-”号填列。
19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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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境外所得(填写A108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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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写A1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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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写A1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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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22.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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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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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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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加: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填写A1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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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四、纳税调整后所得(18-19+20-21-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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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减:所得减免(填写A107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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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A10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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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减: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写A107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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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五、应纳税所得额(24-25-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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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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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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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六、应纳所得税额(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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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减:减免所得税额(31.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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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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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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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减:抵免所得税额(填写A107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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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七、应纳税额(30-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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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写A1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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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写A1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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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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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实际应纳所得税额(33+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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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增加行次填列,取消附表
解读
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和“减免所得税额”相关优惠事项整合至主表。纳税人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主表相应行次选择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另行发布,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适时更新。
第22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属于税收规定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金额。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第22.1行、第22.2行……填报税收规定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等优惠事项的具体名称和本年累计金额。发生多项且根据税收规定可以同时享受的优惠事项,可以增加行次,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
纳税人享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同时在《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中填报具体情况。
解读
第43行“稽查查补(退)所得税额”:填报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发生的税款所属期为本年度的稽查查补(退)所得税额。
第44行“特别纳税调整补(退)所得税额”:填报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发生的税款所属期为本年度的特别纳税调整实际已补(退)所得税额。
【提醒豆】用于更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