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发票及无发票支出概述
二、无发票的情形及风险
三、无发票支出的账务处理
四、无发票支出的解决方案
五、规避无发票支出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发票及无发票支出概述
本章目录
一、什么是发票?发票的作用是什么?
二、发票的开具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三、不开具发票还需要交税吗?
四、无发票支出是否可以入账?
五、无发票支出是否入账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六、无发票支出的错误处理
一、什么是发票?发票的作用是什么?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的载体,是会计核算主要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的特征。
发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通用机打发票;
6.定额发票 ;
7.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
8.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9.公路、铁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运发票;
10.出租车客运发票;
11.景点等门票;
12.医疗挂号诊疗费专用发票等。
另外,数字化电子发票,包括数字化电子专用发票和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也在部分省市试点,将逐步推广至全国施行。
对企业来说,发票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发票是收付款凭证,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2.发票是财务报销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3.发票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是会计原始凭证的重要组成部分;
4.发票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5.发票是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情形,可以凭发票抵扣进项税。
二、发票的开具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
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国税局公告2011 40号:自2011年8月1日起,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 36号)规定: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三、不开具发票还需要交税吗?
1.《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如发生上述经营行为,不开具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2.不开具发票也需要交税。只要有应税行为,发生纳税义务,就应该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
发票开具并不是纳税义务发生的唯一必要条件,不是缴纳税款的必要条件。
比如,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即使不开具发票,也应该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3.发票开具与增值税的关系
提前开票,提前纳税;延后开票,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
4.发票开具与企业所得税的关系
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与是否开具发票无关,主要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5.不开具发票不交税的风险
需要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没有开具发票,发生了应税行为,也应该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如果延迟缴纳税款或者没有缴纳税款,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会造成税款滞纳、偷逃税款,将面临补缴税款、征收滞纳金、罚款的后果,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及到刑事处罚。
四、无发票支出是否可以入账
无发票支出应该入账。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会计核算的功能之一,就是要真实完整的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经济业务一旦发生,不管是否有发票,都应在账务上体现出来。
发票并不是入账的唯一依据。没有取得发票,也不能构成记账的阻碍,财务人员应凭借相关的其他原始凭证资料,及时记录经济业务。
五、无发票支出是否入账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1.无发票支出不入账
(1)财务核算角度
会计记录缺失,不能真实完整的呈现业务真实情况,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经营成果,不能为管理层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款项已经支付,支出不入账,导致资金核算不完整。
(2)税务角度
从增值税的角度看,进销不匹配,增加税务稽查可能性,面临被认定为增值税异常凭证的风险;
如对应的收入未及时入账,未开具发票缴纳税款,则构成企业偷漏税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面临行政或刑事的处罚。
从企业所得税角度看,成本费用不能在会计账簿体现,增加会计利润,从而增加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的应税所得额,增加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
案例解析
A公司一季度收入500万元,成本400万元,其中100万元为无票支出,假设无特定业务、资产加速折旧、税收减免等内容,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额相等。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
1.无票支出不入账
利润总额:500-(400-100)=200万元
应税所得额:200万元
一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200*25%=50万元
2.无票支出入账
利润总额:500-400=100万元
应税所得额:100万元
一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
(3)股东角度
如以老板(个人股东)账户支付无票款项,则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淆,长期占用个人财产支付公司成本费用,损害个人股东经济利益。
企业税后未分配利润增加,未来股东转股,税局如按照未分配利润核定转股定价或转股所得,会造成股东转股多缴纳税款的结果。
股东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加,股东分配实际所得减少。
案例解析
假设A公司全年收入1500万元,成本1200万元,其中300万元为无票支出,假设不考虑其他扣除内容。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
(1)无票支出不入账
应纳所得额:1500-(1200-300)=60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600*25%=150万元
未分配利润:1500-(1200-300)-150=450万元
股东分红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0*20%=90万元
股东可分配红利:450-300-90=60万元
(2)无票支出入账
应纳所得额:1500-1200+300=60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600*25%=150万元
未分配利润:1500-1200-150=150万元
股东分红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20%=30万元
股东可分配红利:150-30=120万元
2.无发票支出入账,对公账户支付
(1)在“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挂账,收到发票时确认成本、费用,对原挂账进行冲销或调整;如收不到发票,不能确认成本、费用,会形成挂账越来越多的被动局面;
(2)以“白条” 入账,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合规凭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增,增加应税所得额,提高企业所得税税负。
六、无发票支出的错误处理
对于无发票支出,主要有以下几种错误处理:
1.不予报销,不做账务处理;
2.拿别的发票来冲抵无发票的费用;
3.挂账到其他应收款,长期不做处理;
4.现金收入不入账,以收取现金冲抵其他应收款。
以上做法都是错误的处理,都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