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目录
一、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操作
二、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作废
三、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查询及打印
一、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操作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选择【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
3.选择需申报税种对应的“
纳税期限”;
4.勾选对应的税种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申报;
5.系统自动带出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点击“申报”进行申报提交;
6.提示申报成功,如需缴纳税款请点击“缴款”进行缴款操作;
7.勾选需要缴纳的税款,选择“缴款方式”,点击“立即缴款”。
8.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操作步骤梳理
(1)纳税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
(2)选择纳税期限,勾选申报后,系统自动带出该税种“未申报”状态的税源明细表,可点击【税源选择】,对特定税源明细进行选择,也可全选或不选,即申报该税种所有税源明细;
(3)参考操作步骤一(申报前已采集税源):1.选择纳税期限→2.勾选申报税种→3.点击【税源选择】→4.勾选申报税源→5.点击【下一步】→6.进入申报表进行数据确认→7.确认无误提交申报;
(4)参考操作步骤二(申报前未采集税源):1.选择纳税期限→2.勾选申报税种→3.提示:所选申报表当前属期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4.点击【税源采集】→5.税源采集完成→6.再次勾选申报税种→7.进行步骤一点击【税源选择】及后续操作。
9.合并申报的注意事项
(1)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半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季度汇总缴纳印花税,则在7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二季度印花税。
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半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6月15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则在7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6月15日的耕地占用税。
(2)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
例如,纳税人7月应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7月5日申报时只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3个税种,遗漏了资源税,则可在申报期结束前单独申报资源税,不用更正此前的申报。
(3)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纳税人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
例如,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随后发现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错误,则可以仅就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更正申报。更正时,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再单独更正申报即可,无需调整其他已申报税种。
二、财产和行为税申报作废
1.菜单中选择-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作废】,录入“申报日期起止”、“所属期起止”等信息,点击“查询”,选择需作废的报表点击“申报作废”;
2.勾选需作废的税种信息,录入“作废原因”,点击“作废提交”;
三、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及打印
1.菜单中选择菜单中选择-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查询及打印】,录入“申报日期起止”、“税款所属期起止”等信息,点击“查询”,选择需查询打印的报表点击“查看”;
2.系统展示出申报表内容,如需打印点击“查看PDF”;
3.点击打印机图标按钮可进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