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情解密】
分值范围

2分左右
难易程度

易
联动考查

本章主要介绍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虽然在考试卷面上一般是单独以客观题形式出现,但实际上本章内容是我们学习会计的理论基础,相关理念贯穿于全书。
【近年考点直击】
主要考点 |
主要考查题型 |
考频指数 |
考查角度 |
会计基本假设 |
单、多 |
★ |
(1)持续经营假设;(2)判断企业财务报告目标和会计基本假设相关表述的正误;(3)判断给定的事项符合哪项会计基本假设 |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
单、多 |
★★★ |
判断给定的事项是否符合某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主要考查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可比性、重要性、可靠性等) |
会计要素 |
单、多 |
★ |
(1)资产的特征;(2)判断给定事项是否属于某一会计要素;(3)判断给定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要求;(4)判断给定事项是否引起会计要素变动 |
【2023年考试变化】
新增:会计职业道德、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可持续性信息披露...
本章其他考试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考点详解及精选例题】
【知识点】会计基本假设★
(★表示了解,★★表示熟悉,★★★表示掌握)
1.会计主体
(1)定义。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比如企业的各个车间在独立核算时也是会计主体,但不是法律主体。
【快速回答】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的判断。
判断 |
法律主体 |
会计主体 |
甲公司 |
√ |
√ |
甲公司的各个独立核算的业务部 |
× |
√ |
乙公司(甲公司的子公司) |
√ |
√ |
甲公司所在的企业集团(含甲公司和乙公司) |
× |
√ |
封闭式基金、理财产品、信托计划 |
× |
√ |
(2)目的和作用。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划定会计所要处理的各项交易或事项的范围。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开展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工作的重要前提。
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将会计主体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交易或者事项以及其他会计主体的交易或者事项区分开来。
【例题·多选题】(2021年)下列各项关于企业财务报告目标和会计基本假设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财务报告主要是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的会计信息
B.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应有助于外部投资者作出经济决策,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C.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D.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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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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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经营
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官方政策解读】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封闭式基金、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寿命固定或可确定的结构化主体,是否符合持续经营假设?
【解答】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明确这个基本假设,就意味着会计主体将按照既定用途使用资产,按照既定合约条件清偿债务,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是按照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处理。因此,对于封闭式基金、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寿命固定或可确定的结构化主体,有限寿命本身并不影响持续经营假设的成立。
3.会计分期
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若干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会计分期界定了会计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时间范围。
4.货币计量
是指会计主体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例题·单选题】(2016年)甲公司2×14年12月20日与乙公司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2×15年5月20日前将合同标的商品运抵乙公司并经验收,在商品运抵乙公司前灭失、毁损、价值变动等风险由甲公司承担。甲公司该项合同中所售商品为库存W商品,2×14年12月30日,甲公司根据合同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日确认了商品销售收入。W商品于2×15年5月10日发出并于5月15日运抵乙公司验收合格。对于甲公司2×14年W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恰当性判断,除考虑与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的符合性以外,还应考虑可能违背的会计基本假设是( )。
A.会计主体 B.会计分期 C.持续经营 D.货币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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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在商品运抵乙公司前灭失、毁损、价值变动等风险由甲公司承担,即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并未转移,所以2×14年不确认收入,应在2×15年确认收入,本题错误的在2×14年确认收入,违背了会计分期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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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由财政部研究制定。
1.目的
财政部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目标是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2.具体内容
(1)坚持诚信,守法奉公。
牢固树立诚信理念,以诚立身、以信立业,严于律己、心存敬畏。学法知法守法,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树立良好职业形象,维护会计行业声誉。
(2)坚持准则,守责敬业。
严格执行准则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勤勉尽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敢于斗争,自觉抵制会计造假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
(3)坚持学习,守正创新。
始终秉持专业精神,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持续提升会计专业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动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知识点】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一)诚信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在所有的职业活动中保持正直、诚实守信。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遵循诚信原则:在对客户所采用的立场提出质疑时保持正直、诚实守信;当怀疑某项陈述可能包含严重虚假或误导性内容时,对不一致的信息实施进一步调查并寻求进一步审计证据,以就具体情况下需要采取的恰当措施作出知情决策。
(二)客观公正
客观公正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例如,注册会计师在面临压力时坚持自己的立场,或在适当时质疑他人,即使这样做,会对会计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个人造成潜在的不利后果。
(三)独立性
独立性是鉴证业务的灵魂,是专门针对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而提出的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四)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
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并保持应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为客户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并做到勤勉尽责。
(五)保密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保密原则,对职业保密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这使信息提供者通常可以放心的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其从事职业活动所需信息,而不必担心该信息被其他方获取,这有利于注册会计师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
(六)良好职业行为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良好职业行为的原则,爱岗敬业,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发生任何可能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