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基础

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题:诉讼时效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23
普通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选题

  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2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A、2013年6月30日之前

  B、2013年12月31日之前

  C、2014年6月30日之前

  D、2014年12月31日之前

全力冲刺

高效备考方案

学习资料

一键免费下载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入口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