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11-26
普通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多选题

2009年1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具备法定条件的有(  )。

A.职员张先生于1992年1月开始到甲公司工作,2004年8月辞职,2005年1月又回到该公司工作。

B.刘先生于1986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7年4月该企业改制为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53岁的王某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C.郭女士于2005年3月进入某公司工作,签订了为期1年、到期自动续期1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

D.黎先生原为甲公司的职员,于2009年2月被乙公司聘用,约定:先签订1年期合同,如果黎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里整理的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的初级会计职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拉开了序幕,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正保会计网校已开始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招生。正保会计网校祝所有学员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初级备考题库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

无纸化题库系统

30套题/科随机组卷+章节练习

200元/2科了解详情
初级会计证书
初级会计证书
关注初级会计职称公众号

获得海量资料

知晓一手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