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自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开展以来,许多考生咨询考试相关问题,为此,正保会计网校特整理了全国会计考办、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相关回答针对考生比较关心的相关问题及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问题: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回答:2014年将全面推进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定于9月20至24日举行,共5天、10个批次,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长分别为2小时和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2.问题: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回答:报名参加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是: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财经法律、法规,没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具备基本条件外,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的具体条件是: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问题:请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是否能报名参加考试?
回答: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4.问题:请问今年网上报名的方式和报名时间?
回答: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牢记报名注册号、密码。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2014年4月1日—30日,各地具体时间由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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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问题: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回答: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报考人员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6.问题:报考人员如何确认报名成功?
回答:进行独立网报省份(如北京、天津、辽宁、吉林、浙江、湖南、新疆,山西、陕西(仅限初、中级))的报考人员,在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本省(区、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其他各省(区、市)报考人员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或财政部“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上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全国统一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4月30日)之前,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上的报名系统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这一点非常重要,也是网上报名的规定环节,考生应对未查询确认而带来的不利后果负责。
7.问题:请介绍一下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的修订情况。
回答:鉴于2013年对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体系和框架刚刚进行了全面调整和修订,从保持考试内容的稳定性出发,2014年初级考试大纲未作大的修订,只对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准则制度政策规定不一致、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大纲章节、体例不变。
需要说明的是,从2014年初开始,财政部陆续印发或修订印发了部分会计准则,包括《公允价值价量》、《财务报表列报》、《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合营安排》、《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其它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中与此相关的内容并未按新准则进行调整,仍按原准则进行介绍。
8.问题:请介绍一下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用书的情况。
回答:为帮助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考试大纲的内容,更好地复习备考,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按照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和确定的范围,对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教材进行了适当调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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